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专项行动,破除地方保护,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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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专项行动背景与目标

当前,我国市场分割、地方保护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,部分地区通过不合理政策限制外地企业、商品进入,阻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,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与资源优化配置,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。

本次专项行动以破除壁垒、畅通循环、公平竞争、激发活力为核心目标,通过全面排查整治,坚决清除妨碍统一市场的各类显性、隐性壁垒,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,推动市场规则统一、市场准入畅通、市场竞争充分、市场秩序规范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。

二、重点整治内容

地方保护类:限定或变相限定经营、购买、使用本地商品或服务;对外地企业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、审批标准或监管要求;

区域流通类:在商品跨区域运输、销售、备案、检验检疫环节设置不合理障碍、收取额外费用;

行业准入类:增设无法律依据的资质许可、备案要求,抬高外地企业进入门槛;

政府采购类:在政府采购、招投标中设置排他性条款,优先本地供应商、排斥外地企业;

公用事业类: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公共交通等领域强制用户接受指定服务、捆绑销售或不合理收费;

政策执行类:以环保、安全、质量等名义对外地产品实施双重标准,变相限制市场准入。

三、实施意义与价值

优化营商环境: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壁垒,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,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,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与创造力;

畅通经济循环:促进商品、资本、人才、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、高效配置,打通生产、分配、流通、消费各环节堵点,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;

推动高质量发展:公平竞争环境倒逼企业加强创新、提升品质,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;统一市场扩大有效需求,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动力;

增进民生福祉:丰富商品和服务供给,提升消费选择多样性,通过市场竞争降低价格、提升品质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增强群众获得感。

四、工作要求与展望

下一步,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统筹协调、督促指导,推动各地压实责任、细化方案,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;同时注重标本兼治,健全公平竞争审查、跨区域执法协作、投诉举报处理等长效机制,持续巩固整治成果。

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。随着专项行动深入推进,市场壁垒将逐步消除,市场活力将充分释放,我国将加快形成规则统一、开放畅通、竞争充分、秩序规范的市场体系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支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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